为全力打好2024-2025年秋冬季散煤治理攻坚战,乐亭县不断强化散煤治理源头管控,大力查办劣质散煤销售违法案件。相继再公布四个典型案例: 案例1.尹**,身份证号130225************,于2024年8月13日违法销售散煤被查获,当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其涉案工具、散煤进行扣押,经检测,该涉案散煤不合格。办案机构及时移交案件线索,追根溯源。2024年9月20日,县市场监管局作出乐亭市监处罚〔2024〕197号处罚决定:没收散煤2.42吨,罚款3146元。 案例2.戚**,身份证号130224************,于2024年9月6日违法销售散煤被查获,当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其涉案工具、散煤进行扣押,经检测,该涉案散煤不合格。办案机构及时移交案件线索,追根溯源。2024年10月9日,县市场监管局作出乐市监罚告〔2024〕216 号处罚告知:没收散煤1.25吨,罚款2500元。 案例3.齐**,身份证号130224************,于2024年9月27日违法销售散煤被查获,当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其涉案工具、散煤进行扣押,经检测,该涉案散煤不合格。办案机构及时移交案件线索,追根溯源。2024年10月12日,县市场监管局作出乐市监罚告〔2024〕217 号处罚告知:没收散煤2.65吨,罚款5300元。 案例4.于**,身份证号130223************,于2024年10月3日违法销售散煤被查获,当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其涉案工具、散煤进行扣押,经检测,该涉案散煤不合格。办案机构及时移交案件线索,追根溯源。该案件正在办理中。
当前散煤销售管控处于“百日攻坚”阶段,已形成全县一张网、网中有格、格中有责、联防联控监管机制,对走村串户、游击兜售、电话约售、网络销售等各种形式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从严从重处罚,持续曝光违法行为,震慑不法商贩。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县劣质散煤整治工作,积极举报违法销售散煤行为(有奖举报电话:12315或0315-4625690)。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,在结合案件性质、社会影响程度以及举报人提供的证据与事实相符程度等的基础上,奖励人民币500元-10000元。
4 f0 `+ U+ y0 y3 A4 g8 x, c5 f 来源:乐亭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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