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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满足工作需要,经研究,为乐亭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海防所12名,其中狼窝口海防所男性2名、女性1名;兴乐海防所男性2人、女性1名;大桅海防所男性2名、女性1名;九间房海防所男性2名、女性1名。1.具有乐亭县、海港开发区户籍(或配偶为乐亭县、海港开发区户籍);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(1991年10月13日至2004年10月13日之间出生)。军队退役人员报名时,学历放宽到高中。3.身体健康、体貌端正。男性身高170cm(含)以上,女性身高160cm(含)以上。矫正视力不低于4.8,无色盲、色弱;单侧听力不低于5米;无残疾、纹身、口吃、嗅觉迟钝,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,无传染性疾病、精神类疾病、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疾病。4.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素质、技能条件。(1)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(3)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(7)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(8)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公安机关开除、辞退或辞职的;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未满擅自离职的;因个人原因从乐亭县公安局自动辞职不足半年的;凡涉及到年龄、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,日期截止到 2022年10月13日。1.报名时间:2022年10月13日--10月14日(上午9:00--11:30 ,下午2:00--5:00)。 2.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:乐亭县人力资源市场(城区工业园区创业二街北侧),非报名日工作时间咨询电话:县人社局0315-4611059;县公安局0315-4629021。3.报名要求: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》(附件1)。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,承诺填报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凡隐瞒、漏报、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,记入考试诚信档案,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。考生报名时需明确到具体岗位。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,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、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,责任自负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,同时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,以便通知有关事宜。报名者现场提交《乐亭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2),需从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填写,粘贴照片,本人签字确认。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户口本(首页和本人页)、毕业证、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》及有关材料原件,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。4.资格审查与缴费:由乐亭县人社局、公安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,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(建议使用微信支付)。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。各岗位实际招聘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酌情调整。考试拟采取体测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体测项目女性为800米跑,男性为1000米跑。依据体测成绩,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: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,不足1:2时全部进入面试。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。面试满分100分,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,低于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。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张贴。 体测、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于考试前通过唐山人才网通知,请考生及时关注。根据考生面试成绩,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: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。如成绩相同,按烈士子女或配偶、退役士兵、学历学位高、中共党员的顺序确定人选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,费用自理。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唐山人才网发布。体检合格的,由乐亭县公安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。体检、考察任一环节不合格的,取消拟聘人选资格,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根据考生的面试、体检、考察情况,确定拟聘用人选,拟聘用人选信息在唐山人才网公布,公示期3个工作日。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,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,试用期六个月。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乐亭县公安局同类劳务派遣人员执行。今后执行看护任务期间,根据考勤结果每人每天补助100元,日常无此项补助。招聘的留置看护人员在无看护任务时,服从单位工作安排。(特别提示: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、体检、考察、报到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;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,弄虚作假的,取消应聘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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